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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月
「雨傘運動」的蝴蝶效應
香港政府發言人說:「學聯、學民、佔中三子等人發起的公民抗命運動,能發不能收,是不負責任的表現。」筆者有不同的看法,筆者用「蝴蝶效應」(butterfly effect) 的概念來回應。
「蝴蝶效應」是一個比喻,大意是說,在大洋的一岸,有一隻蝴蝶拍翼,在大洋的彼岸,卻引起一場風暴。其實,蝴蝶並不具備這個能力,祇是大洋的兩岸間,存在巨大的氣壓差異,蝴蝶拍翼的動力被放大了千萬倍,便形成風暴。
現在,你指責蝴蝶拍翼的動作,又叫蝴蝶停止風暴,否則蝴蝶是不負責任,何其可笑!如果你不正視氣壓落差的問題,難道你可以禁止蝴蝶、蜜蜂、麻雀等等所有的小動物拍翼嗎?香港的「雨傘運動」(Umbrella Movement),可作如是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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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 星期一, 十一月 3rd, 2014 12:57 上午 在 國際視野 A Global View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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